有下列病史或體征者,不要上站體檢:
1.身體有明顯畸形、四肢殘缺或有功能不全及步態不穩者;
2.有開顱、開胸手術史、以及頭部外傷昏迷史者;
3.經常腰腿痛或半年內有單純性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腸病(經常腹痛、反酸、或腹瀉)或五年內患過病毒性肝炎者;
5.患過腦膜炎、腦炎、腎炎者;
6.經常頭痛、頭錯、失眠者;
7.家庭或本人有精神病、癲癇(羊角瘋),或有暈厥史者;
8.有口吃(結巴)者;
9.有夢游癥(睡眠中下床活動,事后自己不知道)者;
10.十歲后仍有尿床現象者;
11.有耳聾,經常耳鳴或耳內流濃、鼻出血者;
12.有哮喘及經常咳嗽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者;
13.明顯斜視者;
14.平時戴眼鏡學習,或有夜盲者。視力雙眼裸視力均在空軍招飛視力(C形)表0.8以下,或對數E形視力表4.9以下。
15.身高不在165-185cm內。(不滿十八周歲的可放寬到164cm)。
16.體重52kg以下,上下超過標準體重的20%(標準體重=身高-110)者。
17.血壓平靜收縮壓超過18.4KPa(138mmHg),舒張壓超過11.7KPa(88mmHg)者。
18.色覺異常者。
19.年齡小于16周歲或超過19周歲者(周歲為上一年9月1日至下一年8月31日)。
20.有紋身者。
21.有瘢痕體質、影響功能或容貌的瘢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