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考組字〔2009〕12號
中共保定市教育考試院黨組
關于院機關科級干部競職上崗工作的
實 施 方 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開展“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機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機關干部素質,改善結構,增強活力,促進機關作風轉變,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市直機關集中進行科級領導職位競職上崗工作意見》要求,結合教育考試院機關實際,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院黨組研究決定,制定院機關科級干部競職上崗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教育考試院機關科級干部競職上崗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民主、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進行機關科級干部競職上崗,著力優化隊伍結構,提高干部素質,增強機關活力,加強履職監督,進一步形成機關干部能上能下、優勝劣汰的長效機制,努力打造一支改革創新、真才實學、求真務實、公正廉潔的新時期機關干部隊伍,為實現教育考試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二、競職上崗的科級干部職數
(一)正科領導職數8個。
(二)副科領導職數5個。
三、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工作實踐經驗,有勝任競聘職位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業務工作能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服務意識強,思想解放,敢于開拓進取,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5、有民主作風和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一道工作。
6、身體健康,2006至2008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資格條件
競職正科級領導崗位,必須是現任正科級干部或在副科級職位工作滿兩年的干部。競職副科級領導崗位,必須是現任副科級干部或在科員崗位工作滿三年的干部。
四、選拔范圍
1、教育考試院機關在編在崗干部。
2、參照保教考黨發〔2007〕28號文件規定,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51周歲,不再列入這次科級職位競職上崗范圍。
五、方法步驟
(一)方法。競職上崗工作在教育考試院黨組領導下組織實施。采取競職不競崗,通過競職演講、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競職確定正科級領導職務和副科級領導職務。最后由教育考試院黨組集體研究確定具體崗位的形式進行。
(二)步驟
競職上崗分兩輪進行。第一輪,競正科級領導職位。第二輪,競副科級領導職位。
1、公布《實施方案》。在教育考試院機關范圍內公布競職上崗的職位(職數)、范圍、條件、方法步驟、時間安排、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等事項。
2、公開報名。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市直機關集中進行科級領導職位競職上崗工作意見》要求,報名時采取現有科級職位人員全部下崗,然后由符合競職上崗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的方式進行。競職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教育考試院機關科級干部競職上崗報名登記表》。
3、資格審查。按照競職資格條件,由工作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初步審查并報教育考試院黨組審定后,在教育考試院機關公布參加競職人員名單。
4、競職演講、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三者結合進行。競職演講時,每輪參加競職人員演講順序按抽簽方式確定。演講前下發競職人員基本情況表,供評價時參考;填寫民主測評票,對所有參競人員進行評價。演講時間每人控制在5分鐘以內。演講結束后,由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填寫民主推薦票。
民主推薦票主要是讓參加競職大會的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在聆聽了每位競職者的演講后,對競職者擔任所競職位進行民主推薦。推薦票分A、B、C三種,A票由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填寫,B票由現任科級干部填寫,C票由其他人員填寫。推薦票均要署名填寫,不署名視為廢票。A、B、C三種推薦票按4:2:4權重掌握[加權得分=(得A票數/A票數×40%+得B票數/B票數×20%+ 得C票數/C票數×40%)×100]。
民主測評票主要是讓參加競職大會的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對競職者的現實表現進行綜合評價。參加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實際參加人數必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5%。
民主推薦票和民主測評票由教育考試院黨組書記和副書記負責匯總。
5、黨組研究。召開教育考試院黨組會議,通報大會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結果。根據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情況,教育考試院黨組在民主推薦得票靠前、民主測評優秀率高的人員中,研究確定等額擬任職人選。民主推薦得票明顯偏低、民主測評綜合測評優良率達不到80%及一般較差率排位靠前的,不得確定為擬任職人選。同時,根據擬任職人選德才表現、業務特長、任職資歷、日常考核等情況,在綜合考慮各崗位需要的基礎上,研究確定擬任職人選的具體崗位。
擬任職人選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或在同一處室連續工作滿10年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適當進行輪崗。需要任職回避的必須輪崗。對擬任職人選屬于提拔任職的要進行組織考察。
對屬于提拔的人選,教育考試院黨組研究確定后,進行任職前公示(7天),公示期滿,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備案)后進行任職,任職試用期一年。
6、公布結果。召開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大會,宣布競職上崗結果。
六、時間安排
2009年10月22日上午,召開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大會,進行動員,公布《教育考試院機關科級干部競職上崗工作的實施意見》和職位(職數),參加競職人員開始報名。
2009年10月23日18時,競職報名結束。完成競職人員的資格審查,公布參加競爭正科級和副科級領導職位人員名單。
2009年10月28日上午,完成如下工作:1、完成對所有參競人員的民主測評和競職正科級領導職位人員的競職演講、民主推薦工作。2、召開黨組會,確定正科級領導職位擬任職人選,對擬任職位人選中屬提拔任職的人員進行考察、公示。公布參加競職副科級領導職位人員名單。3、完成競職副科級領導職位人員的競職演講、民主推薦工作。召開黨組會,確定副科級領導職位擬任職人選,對擬任職位人選中屬提拔任職的人員進行考察、公示。
2009年10月28日下午,召開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大會,總結競職上崗工作,公布競職定崗結果,對所有擬任正、副科級干部人選進行集中談話。
七、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一)組織領導。競職上崗工作在教育考試院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院黨組成立領導小組,黨組書記王紹聯同志任組長,黨組副書記、院長周立峰同志任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紀檢書記張惠茹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由黨辦室、紀檢監察室及院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紀律要求。一是要嚴肅政治紀律。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要自覺落實院黨組的部署和要求,堅決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遵守紀律,服從組織安排。二是要嚴肅組織紀律。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一般干部,都要認真遵守組織紀律,嚴禁一切非組織活動。要公道、正派地評價每一位競職上崗人員,切實把作風硬、工作實、為人正派、清正廉潔的干部推薦到科級崗位上來。三是要嚴肅工作紀律。要正確處理好競職上崗和日常工作的關系,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競職上崗期間,所有干部職工都要做好現任崗位的工作,如因擅離職守或不負責任給機關工作和形象造成影響的,院黨組將嚴肅處理。
八、有關事項說明
(一)本次競職,不競具體崗位,所有參加競職人員可結合自己現任工作,準備競職演講材料。參加競職上崗會議人員為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
(二)現任科級干部沒有競得職位的或本人因年齡等原因要求不參加競職上崗的,保留原待遇。
(三)參與競正科崗位的人員,如果在第一輪競職中未能競得正科職位,經本人同意,可繼續競副科級職位。
(四)本實施意見已廣泛征求機關全體在編在崗干部職工意見,并經黨組會討論通過。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